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換證回訓講習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換證回訓講習招生簡章暨報名表委託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受託單位: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學會協辦單位:台灣省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桃園縣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台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中國科技大學室設系、正修科技大學壹、依據:一、建築法第77條之2。 二、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0條及第21條。貳、目的: 一、使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者,修習室內裝修相關法令課程,瞭解相關法令及政策宣導,提昇從業人員對公共安全及相關法規之認知與專業素養。 二、經講習完成並取得換證回訓證明書者,向中央主管機關換發登記證後,得續擔任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参、培訓時期:自103年06月起至104年3月止 依管理辦法21條附表二: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換發期限換證。 以第一梯次(發照期86年12月31日前或有效期104年3月31日)者,優先報名上課。 【未辦理首次換証者,請先至營建署辦理,完成後才能報名回訓講習】 換証梯次表如下: 肆、培訓地點: (主辦單位有權變更上課時間、地點,並於開課前25天通知) 地 區上課場地地址時間北 區中國科技大學/格致大樓103、104階梯教室台北市興隆路三段56號、萬芳醫院捷運站六、日、一五、六、日中 區台中市室裝公會/教育訓練中心台中市五權1-67號14樓-4 四、五、六五、六、日南 區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2樓會議室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34號五、六、日正修科技大學/視聽教室高雄鳥松澄清路840號 近長庚醫院五、六、日 上課地點區域規劃: 北區: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 中區: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彰化、南投 南區: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縣 伍、招生對象: 1. 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者。 2. 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者。 3. 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者。 (未辦理首次換証者,不得參訓;請先至營建署辦理首次換証) 營建署換証相關表格下載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1&Itemid=67 陸、16小時課程規劃及課表一.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講習分開辦理,惟共同科目得併班上課。二. 課程為密集班三天完成、以週五、週六、週日或週一開課。三. 每班100人。上課梯次由本會安排,並於開課前25日通知。 【北區、南區每班未滿100人、中區每班未滿80人不開課,順延梯次或合併開班授課】四.課程內容: 柒、學雜費 學雜費每小時300元。 設計/施工合併班為新台幣柒仟貳佰元正(24小時x300元=7,200元) 設計班或施工班(單班)為新台幣肆仟捌佰元正(16小時x300元=4,800元) 受託單位會員優惠價85折優待,合併班6,120元、單班4,080元, 全聯會及所屬各地公會會員,需檢具下列証明: A.會員之員工: (1)當年度有效公會証書影本,及 (2)在職證明資料: 如:在職證明書正本、勞保卡影本、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列印營建署室內裝修業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清冊等擇一。 B.負責人,檢附公會會員証書及「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即可。 C.專技學會會員需檢具當年度有效會員証書影本。 捌、取得結業証明規定: 1.報名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如有請人代理上課乙事,即刻予以撤銷講習資格且不得要求退費,並三年內不再受理講習報名。 2.每節課授課講師皆採隨機點名,同時要求當天簽到及簽退事宜。 3.每班於第一節上課前30分鐘報到,報到時請務必攜帶學員本人身分證及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証正本繳驗,驗畢隨即發還本人,不得以結業證書參訓。 4.學員每節上課均需確實簽到為主要審核條件,下列情況則不予核發結業證書: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該節視同曠課。 ◎參加回訓講習課程,未全程(16小時/24小時)參訓者。玖、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1. 至本會網站http://web.idroc.org.tw/b/175250.htm下載招生簡章暨報名表。 2. 至本會各公會索取簡章與報名表。 簡章下載.pdf 報名表下載.pdf 在職證明書.pdf 拾、報名方式:拾、報名方式: 1. 親自報名: 至全國各地方公會報名,檢具報名表、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身份証影本、無框証件相片1張、 「相片光碟」1張,光碟檔名為「身份証字號+姓名」及繳款單影本(或現金)。 全聯會及所屬各地公會會員,需檢具下列証明: A.會員之員工:(1)當年度有效公會証書影本,及 (2)職證明書資料: 如:在職證明書正本(請下載統一版本使用)、 勞保卡影本、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列印營建署室內裝修業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清冊等擇一。 B.負責人,檢附公會會員証書及「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即可。 C.專技學會會員需檢具當年度有效會員証書影本。 2. 通訊報名:檢具上項相關報名資料,寄到全國各地方公會或專技學會報名。 (資料不齊,通知補件)。 3. 繳款單可至全國各地超商繳費。 取消或變更梯次報名者,需於開課前20天辦理,逾期辦理者需繳交10%行政作業費, 變更上課梯次以一次為限。 ATM匯款資料:華泰銀行(102)和平分行,帳號1303-0000-1006-6, 戶名: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4. 非室內裝修技術人員換證者,報名錯誤,退費,需檢付繳款單或匯款單及退款帳號, 辦理退費,由於超商代繳時間之故一個月內即退款,需扣手續費100元。 簡章下載.pdf 報名表下載.pdf 在職證明書.pdf 拾壹、預訂開課時間表 *紅色字日期為上課時間尚在安排中* 拾貳、全國各地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通訊錄 請洽各地公會或室裝全聯會承辦人員:陳小姐,連絡電話02-2735-7580 臻坊 http://www.jhen-fa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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