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屆台北國際建築建材暨產品展 分類:台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2012/11/30 17:51分享Facebook Plurk YAHOO! 分享在我的 Facebook
第24屆台北國際建築建材暨產品展
24th Taipei Internation Building, Construction & Decoration Exhibitio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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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展源自1987年首度辦理的「台北建
材大展」。2003年起先後辦理8屆「台灣建
築論壇」,共安排163場專業論壇,成效甚
佳。2012年展覽定於12月13–16日一共4
天,在台北世貿中心展覽一、三館舉行,並
續辦「第九屆台灣建築論壇」,效果可期,
敬邀共襄盛舉。
一、展覽時程及展出地點:
進場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12日。
展出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至16日,每天上午10時到下午6時。
出場時間:一館 1 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7日。
一館 2 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6日,連夜出場。
三館展區:中華民國101年12月16日,連夜出場。
展出地點: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一館及展覽三館。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三、展出內容:
【主題區】
由指導、主辦單位以特定主題由專區形式展出。
【綠建築綠建材類】
符合環保永續之綠建築作品;具健康、生態、再生、高性能的建築材料,建築光電與薄膜構造。需提報國內外相關證明文件始得在本區展出。
【基礎營建類】
營建技術工法、設備、機具及儀器,防水防熱技術工法與產品,建材生產設備、知識、技術等。
【裝潢建材類】
各種室內外裝建材、廚具及瓦斯器材、天花板、地壁材、照明燈飾、窗簾窗飾、園藝景觀、裝潢材料、家飾品…等。
【綜合建材類】
各類石材、石礦製品、FRP、GRC、PU、PS、PE、PVC…等材料、管路、磚瓦;機電設備、智慧化建築設備、衛浴設備、陶瓷建材、金屬建材、門窗…等。
【環境工程及設備類】
和污染防治、水處理、噪音防治、空氣淨化、垃圾處理有關之生態工法、環保事業及遊樂設施,兒童、醫護、學校等公共場所有關之設備、產品等。
【家具家飾類】
各種國產或進口家具、寢具、明式家具、歐洲家具、法式家具、辦公家具、一般家具及家飾品。
【相關類】
CAD/CAM、專業媒體、圖書、電腦資訊、網路服務及相關之儀器、文具、行業等。
四、電子專刊及網路虛擬展:
大會專刊以光碟方式發行,並建構專屬網站網路虛擬展延續展出效果,資料刊登下屆展會前。刊載內容請配合製作期程繳交。
五、參展資格:
1.已登記立案之國內或國外製造商、貿易商、服務業者或發明人。
‧展出本國產品者應具備條件:
已向我國政府註冊登記,經營相關產品或服務。
‧展出國外產品者:
經政府許可進口地區之外商或其在台代理商、經銷商、分公司及聯絡辦事處。
代理外商參展之本國廠商,須先取得外商授權書或代理合約書等佐證文件資料。
‧以專館或團體名義聯合參展:
需經主辦單位核備,並不得指定展出位置。
2.仿冒、偽造、變造或有其他違法情況,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立即強迫出場,所繳之費用不得要求
退還,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3.非主題相關產品、展出產品與報名資料不符、違反大會規定者,取消展出資格並沒收所繳交之費用。
六、參(退)展辦法:
1. 每一標準攤位3M X 3M。報名時將下列資料一併繳交大會經手人始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表
◇公司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變更事項登記表或公司成立核准公文)
◇相關文件(代理文件、節能標章、綠建材標章…等)
◇攤位費用(含訂金每攤位新台幣11,000元即期及101年10月5日到期之尾款)
◇其他:依參展商及展出產品情況,主辦單位保留追加其他文件、切結書、保證金之權利。
2. 完成報名之廠商,如因故無法參展或減少原報名之攤位數,請於協調會前書面通知大會,已繳交款項扣除訂金後,餘款無息退還;協調會後,無論任何理由,概不得要求退費。
3. 未繳清費用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得選位,亦不得參展,額滿後報名者列為候補。
七、參展費用:
請參閱本展參展辦法。
八、攤位分配:
主辦單位將於適當時間以專函通知召開展前說明及選位協調會,選位原則如下。
1. 繳清各費後始得選位,依所屬專區、攤位多寡及報名先後順序選位;攤位均應相連,不得橫跨走道;主辦單位保留是否依廠商展品類別規劃專區之彈性。
2. 數家廠商不得合併選位,亦不得將攤位分租、轉租他人。
3. 廠商如未能出席協調會選位,概由大會安排,廠商不得異議。
4. 詳細選位規定請見台北國際建築建材暨產品展選位規則。
九、攤位裝潢:
1. 進出場期間,重量2.5t以下、貨叉150cm以內,大會免費提供堆高機裝卸服務;若有其他規格或服務需求,請自行洽商詢價並自付費用。
2. 世貿所屬樑柱、牆壁、隔間均不得張貼、噴漆、書寫、吊掛;消防栓、電氣口及空氣品質偵測器不得封閉施作;施工應依世貿中心規定,否則大會逕自拆除並追償相關費用。
3. 兩層攤位、攤位高度超過4米,需申請並審圖核可,世貿中心將加收費用。
4. 參展廠商於展覽結束後,應責成其裝潢商將攤位之展品與裝潢材料清除完畢。
5. 參展廠商於開展當日上午10時後展品未進場者視同放棄攤位,由大會收回使用。
: 110-11台北市信義路五段5號4樓F區26室 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敬請於展覽期間(含進、出場)投保產險、竊盜險、主辦單位對參展廠商於展覽期間財物損壞、遭竊,
等情事依據國際展覽慣例恕不負賠償責任。
※展場禁止零售,一般日十二歲以下孩童禁止入場。
※有關參展規定悉依本展「參展手冊」及「外貿協會展覽場裝潢作業一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
修正或補充之。
第24屆台北國際建築建材暨產品展
24th Taipei Internation Building, Construction & Decoration Exhibitio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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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展源自1987年首度辦理的「台北建
材大展」。2003年起先後辦理8屆「台灣建
築論壇」,共安排163場專業論壇,成效甚
佳。2012年展覽定於12月13–16日一共4
天,在台北世貿中心展覽一、三館舉行,並
續辦「第九屆台灣建築論壇」,效果可期,
敬邀共襄盛舉。
一、展覽時程及展出地點:
進場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12日。
展出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至16日,每天上午10時到下午6時。
出場時間:一館 1 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7日。
一館 2 樓:中華民國101年12月16日,連夜出場。
三館展區:中華民國101年12月16日,連夜出場。
展出地點: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一館及展覽三館。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三、展出內容:
【主題區】
由指導、主辦單位以特定主題由專區形式展出。
【綠建築綠建材類】
符合環保永續之綠建築作品;具健康、生態、再生、高性能的建築材料,建築光電與薄膜構造。需提報國內外相關證明文件始得在本區展出。
【基礎營建類】
營建技術工法、設備、機具及儀器,防水防熱技術工法與產品,建材生產設備、知識、技術等。
【裝潢建材類】
各種室內外裝建材、廚具及瓦斯器材、天花板、地壁材、照明燈飾、窗簾窗飾、園藝景觀、裝潢材料、家飾品…等。
【綜合建材類】
各類石材、石礦製品、FRP、GRC、PU、PS、PE、PVC…等材料、管路、磚瓦;機電設備、智慧化建築設備、衛浴設備、陶瓷建材、金屬建材、門窗…等。
【環境工程及設備類】
和污染防治、水處理、噪音防治、空氣淨化、垃圾處理有關之生態工法、環保事業及遊樂設施,兒童、醫護、學校等公共場所有關之設備、產品等。
【家具家飾類】
各種國產或進口家具、寢具、明式家具、歐洲家具、法式家具、辦公家具、一般家具及家飾品。
【相關類】
CAD/CAM、專業媒體、圖書、電腦資訊、網路服務及相關之儀器、文具、行業等。
四、電子專刊及網路虛擬展:
大會專刊以光碟方式發行,並建構專屬網站網路虛擬展延續展出效果,資料刊登下屆展會前。刊載內容請配合製作期程繳交。
五、參展資格:
1.已登記立案之國內或國外製造商、貿易商、服務業者或發明人。
‧展出本國產品者應具備條件:
已向我國政府註冊登記,經營相關產品或服務。
‧展出國外產品者:
經政府許可進口地區之外商或其在台代理商、經銷商、分公司及聯絡辦事處。
代理外商參展之本國廠商,須先取得外商授權書或代理合約書等佐證文件資料。
‧以專館或團體名義聯合參展:
需經主辦單位核備,並不得指定展出位置。
2.仿冒、偽造、變造或有其他違法情況,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立即強迫出場,所繳之費用不得要求
退還,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3.非主題相關產品、展出產品與報名資料不符、違反大會規定者,取消展出資格並沒收所繳交之費用。
六、參(退)展辦法:
1. 每一標準攤位3M X 3M。報名時將下列資料一併繳交大會經手人始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表
◇公司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變更事項登記表或公司成立核准公文)
◇相關文件(代理文件、節能標章、綠建材標章…等)
◇攤位費用(含訂金每攤位新台幣11,000元即期及101年10月5日到期之尾款)
◇其他:依參展商及展出產品情況,主辦單位保留追加其他文件、切結書、保證金之權利。
2. 完成報名之廠商,如因故無法參展或減少原報名之攤位數,請於協調會前書面通知大會,已繳交款項扣除訂金後,餘款無息退還;協調會後,無論任何理由,概不得要求退費。
3. 未繳清費用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得選位,亦不得參展,額滿後報名者列為候補。
七、參展費用:
請參閱本展參展辦法。
八、攤位分配:
主辦單位將於適當時間以專函通知召開展前說明及選位協調會,選位原則如下。
1. 繳清各費後始得選位,依所屬專區、攤位多寡及報名先後順序選位;攤位均應相連,不得橫跨走道;主辦單位保留是否依廠商展品類別規劃專區之彈性。
2. 數家廠商不得合併選位,亦不得將攤位分租、轉租他人。
3. 廠商如未能出席協調會選位,概由大會安排,廠商不得異議。
4. 詳細選位規定請見台北國際建築建材暨產品展選位規則。
九、攤位裝潢:
1. 進出場期間,重量2.5t以下、貨叉150cm以內,大會免費提供堆高機裝卸服務;若有其他規格或服務需求,請自行洽商詢價並自付費用。
2. 世貿所屬樑柱、牆壁、隔間均不得張貼、噴漆、書寫、吊掛;消防栓、電氣口及空氣品質偵測器不得封閉施作;施工應依世貿中心規定,否則大會逕自拆除並追償相關費用。
3. 兩層攤位、攤位高度超過4米,需申請並審圖核可,世貿中心將加收費用。
4. 參展廠商於展覽結束後,應責成其裝潢商將攤位之展品與裝潢材料清除完畢。
5. 參展廠商於開展當日上午10時後展品未進場者視同放棄攤位,由大會收回使用。
: 110-11台北市信義路五段5號4樓F區26室 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敬請於展覽期間(含進、出場)投保產險、竊盜險、主辦單位對參展廠商於展覽期間財物損壞、遭竊,
等情事依據國際展覽慣例恕不負賠償責任。
※展場禁止零售,一般日十二歲以下孩童禁止入場。
※有關參展規定悉依本展「參展手冊」及「外貿協會展覽場裝潢作業一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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